Honda自1999年发表燃料电池轿车的实验车“FCX-V1”、“FCX-V2”以来,至今已公开了四代实验车辆。2002年7月在全球首次取得美国环境保护厅(EPA)和美国加利福尼亚大气资源局(CARB)对燃料电池轿车的认定。10月,American Honda Motor Co.(AH)与洛杉矶市就销售“FCX”达成初步意向。同年11月“FCX”又取得了日本国土交通大臣认定,12月分别向日本(内阁府)和洛杉矶市同日交付了“FCX”。2003年7月首次向日本民间企业(岩谷产业株式会社)交付“FXC”。在最初的2~3年,Honda计划在日本和美国限量销售燃料电池轿车约3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