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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林浩 秦齐思)离要求整改期限还有7天,“促销、打折、特价商品概不退换”虽然被省工商局列为霸王条款“头条”,但沈阳一些商家仍然我行我素。
“买条围巾,要半天小票才给我。”顾女士昨天告诉记者,自己23日在美津浓中街店花87元买了一条特价围巾,付款后销售人员就是不给她购物票,并且表示即便给了小票也没有用,因为这条围巾是特价商品,买了就不退不换。
顾女士说,自己要了半天,销售人员才拿出一张小票给她,上边用红章赫然印着“处理商品不退不换”的字样。
昨日,记者以顾客的身份来到了顾所说的中街美津浓专卖店的围脖专卖柜台,当记者表示想要为前两天购买的特价围脖换个颜色时,该柜台一位男工作人员称,特价商品无法退换。随后,记者还走访了美津浓在其他商场内的专卖柜台,结果得到的回答都是:“特价商品不包退换,打折商品有小票和信誉卡还能商量”。
“即便退换货,商家也赔不着。”经营某品牌服饰专卖店的关女士告诉记者,她从厂家拿货的成本基本上是4.5折,打特价商家也赔不了多少。之所以不退换特价商品,是因为商家不想在卖出之后还有退回来的“隐忧”,能卖就卖,而且事先和消费者强调了,没有质量问题基本上就没有人好意思回来退换。
此外,记者昨天在中街、太原街、三好街等地发现还有很多商家在滥用“最终解释权”。
以三好街的“东软电脑城”和“百脑汇”为例,这两家的传单上除密密麻麻地排列着优惠方式,在传单里还用小字声明“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的字样。